發布日期:2022-10-09 點擊率:79
① 建筑物內的金屬設備、金屬管道、金屬構架、鋼屋架、鋼窗、電纜金屬護套以及突出屋面的放散管、風管等金屬物件應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相連。金屬屋面或屋面結構鋼筋上相鄰引下線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 12m (第二類建筑物不應大于 18m)。
② 非金屬屋面用明裝避雷網保護,并予以接地。
③ 防雷電感應接地裝置可以和其他接地裝置共用,防雷電感應接地干線與接地裝置的連接不得少于兩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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